今日说法 | 被蠢哭!毒犯躲进深山,自以为很隐蔽,却不知被警方多少摄像头对着......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有一个外来车辆
他们往山沟里面转
所以感觉有点不对劲
”江西多山,赣州一带更是山高林密人烟稀少,隐蔽的自然环境吸引来了一批毒犯,他们想在这里秘密制毒。毒犯以为,躲到这样的深山老林里应该很难被发现了,没想到自己却一头撞进了赣州警方的埋伏......在这么一大片山林中,警方是怎么找到这伙毒犯的呢?
监控早就开始
这还要从半个月之前一条来自福建长汀的情报说起,情报显示,一个叫俞小强的人可能要跑到江西的大山里制毒,对这个人长汀警方已经跟踪很久了。
俞小强就是福建长汀人,今年30岁,原本是一家茶叶店的老板,之前并没有犯罪前科,但是长汀警方发现,俞小强之前频繁接触一些有制毒前科的人,其中有几个还是刚刚被刑满释放的,他们本就是警方的重点管控对象,所以俞小强刚和他们接触就被警方盯上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后警方发现,俞小强等人极有可能是想要制作一种毒品原料——麻黄碱。麻黄碱又被称为麻黄素,是制作冰毒的重要原料,在我国,麻黄碱被列为国家重点管制化学品,非法制作麻黄碱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活动。
2016年10月23日深夜,俞小强带着几名先前召集的制毒技师,在夜幕掩护下驾车驶上了前往江西赣州的高速公路,一直在监控他的侦查员也驾车紧随其后,没想到,俞小强等人也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他们在路过一个加油站时,趁着车辆混杂,换了一辆车甩开了警方的跟踪。
村民举报
就在警方为找不到俞小强的行踪发愁的时候,他们接到了赣县区韩坊乡一位村民的举报。
原来,韩坊乡这一带的深山老林一直都倍受制毒人员“偏爱”,他们频频扎堆到这里制作毒品,经过相关部门的多次打击以及普法宣传,山里的人们都具备了一定的识毒、反毒意识。
根据村民提供的线索,警方确定这里的山里藏着一个制毒窝点,为了找到这个窝点的准确位置,警方调取了进山公路的监控,很快排查出一辆嫌疑车辆,监控画面清晰地记录下了车内人员的体貌特征,正是俞小强的同伙,顺着这辆车的行驶轨迹,警方迅速定位出这个窝点。
一网打尽
2016年11月7日傍晚,一辆白色厢式货车驶进这个厂房,几个人从车上搬下来大堆的化学制剂,到了晚上11点,这个制毒窝点终于开工了。长期与制毒犯罪打交道,警方已经摸清了他们的生产规律和周期,为了搜集到足够的犯罪证据,警方决定耐心等到他们生产出第一批麻黄碱。
根据这个制毒“套餐”,警方把收网时间定在了三天后,也就是11月10日的凌晨。
在公安部禁毒局的统一指挥下,2016年11月10日凌晨五点,福建江西两地警方展开同步收网。江西警方将制毒窝点里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控制,现场缴获刚刚生产出来的4公斤麻黄碱以及1.5吨制毒原料,福建警方也成功抓获俞小强以及他的幕后老板。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今天我们请到演播室的嘉宾是公安部禁毒局杨朝晖处长,欢迎杨处长!经过这么多年的禁毒教育,我们普通人对冰毒、可卡因、海洛因都比较熟悉了,但今天的案例中,这几名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制造麻黄碱被捕的,制造麻黄碱它会涉及法律当中什么样的规定呢?
A1:制造麻黄碱是一个严重的毒品犯罪,它的主要目的就是帮助下游去制造冰毒,目的性很明确,而且行为危害很严重。《刑法》第350条有明确的规定,制造、贩卖、运输、走私麻黄碱类的制毒物品都要处以刑罚。
Q2: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修改的时候就修改了制毒物品罪,法律为什么要这样修改呢?
A2:以前的相关法律当中没有认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在《刑法》修正案(九)以前只有走私和买卖制毒物品属于犯罪,对于制造和运输不属于犯罪,在《刑法》修正案里边纠正了相关的问题,也就是明确了参与这样一些活动为制毒作准备,为制毒提供前期原料,都属于犯罪;第二个是降低了起刑点,只要贩卖、运输、制造、走私一公斤相关制毒物品都属于犯罪;第三个是增大了法定刑,以前相关规定的刑期相对比较低,那么这一次如果罪行严重的话可以判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直至有期徒刑十五年;第四条呢,是附加了财产刑,不仅没收他非法所得,而且没收他个人财产。除此之外,在《刑法》的350条第二款里边还规定,如果明知下游是制毒犯罪还向相关的制毒人员提供制毒物品的,按制毒共犯论处,将面临的刑罚有可能最高直至死刑。这个法律的补充和完善给我们打击制毒物品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刑侦技术如此发达便利
就别想着干坏事了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深山来了陌生人》
实习小编:韩亚雄
维护:宋小军
主编: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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